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深入开展,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激发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活垃圾分类歌曲。 一、投稿要求 1.要求贴近市民生活,体现宜春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含卫厕垃圾)】,展现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突出宜春特色,并体现垃圾分类价值导向。 2.征集内容包括词、曲及录制后可供播放的小样,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投稿必须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如有违规,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 4. 获奖的应征稿件,其知识产权归属于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可以无偿用于公益事业和项目宣传。 5.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投稿评选与奖励 所投稿件将采用专家评选方式评奖。评选最优奖1名,奖金50000元;优秀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三、投稿方式 1.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报送。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曲作品录制成MV形式。 3.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4.投稿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929室【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垃圾分类管理中心】,邮编:336000,电话:0795-3550015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垃圾分类定义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分类方法 (一)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二)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卫厕垃圾、其他垃圾五类。 2.单位区域(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 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纸类可回收物、其它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五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纸类可回收物、其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3.公共区域(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或其他垃圾一类。 三、分类标志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色标为PANTONE 660C;有害垃圾采用红色,色标为PANTONE 703C;厨余垃圾采用绿色,色标为PANTONE 562C;其它垃圾采用橘黄色,色标为PANTONE 137C。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2)厨余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 (一)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二)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并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三)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四)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分类收集亭 参考样式 六、积分兑换站 参考样式 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编辑: 杨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