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 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2017年12月21日在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袁州区财政局局长 罗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 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区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39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337万元,专项债券25569万元(含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934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分地区政府限额和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规模的通知》(赣财债[2017]12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市、县(区)债务限额及下达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赣财债[2017]225号)的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财政部门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区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 债券资金的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我区本级实际可安排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339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337万元,专项债券2556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一般债券安排情况 新城建设项目安排8337万元,其中:供水供电供气项目安排2100万元、民主小区一标项目安排1132万元、公园东路项目安排850万元、徐田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排620万元、民主小区三标项目安排600万元、民主小区五标项目安排600万元、新城其他项目安排2435万元。 (二) 专项债券安排情况 1.袁州新城项目安排12047万元,其中:金桥棚户区改造B区一、二标段6206万元,金桥棚户区改造A区三、四标段2400万元,下浦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1471万元,宜新路、南庙河下浦桥、新坊河金桥项目1000万元,平安东路建设工程700万元,下浦三期棚户区改造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270万元; 2.宜春枢纽综合高铁站工程项目安排3500万元; 3.文笔峰小学新建项目安排680万元; 4.袁州新城九块土地储备项目安排9342万元。 三、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区级预算基础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一般债务收入8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专项债务收入25569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区级预算基础上,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8337万元,列棚户区改造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25569万元,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调整后的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7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6.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51亿元。 截至11月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79亿元、专项债务20.88亿元。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可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之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在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7年区级预算后,根据《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区本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就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待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后,再报告全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债务情况。当前正值年终财政收官,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正紧锣密鼓推进,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稳中求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各项任务,为建设秀美袁州决胜全面小康不懈奋斗! 附表:1. 袁州区二○一七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表(草案) 2. 袁州区二○一七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表(草案)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