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和行业信息化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和行业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实施,推动先进制造业、软件产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培育、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八)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九)承担能源行政管理职能,负责能源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成品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执法,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承担相关行业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行业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行业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依法监督管理行业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承担中小(民营)企业局的行政管理职能。
(十五)承担区二轻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本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八)负责区工信委的信访维稳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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