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促进商业服务业、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制定全区商业服务业、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制定全区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办法措施,并提出建议。
三、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和产业政策,组织和实施商业服务业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指导和促进全区城乡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和促进全区商业服务业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推动商业服务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品直销等现代流通服务方式和手段的发展,健全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和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四、指导和促进全区外经贸体制改革和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负责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推动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技术贸易新型运行方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
五、组织和指导全区城乡商业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和审核;负责农超对接工程和城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农村集镇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指导和推进社区商业的建设和升级。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建设公平交易环境,打造诚信袁州形象。
七、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及完成情况的调度、检查和考核,指导全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签订项目落实情况的调度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的统计、报表和信息管理工作。
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烟花爆竹、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车市场、二手车流通、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典当、拍卖、租赁、特种商品商业特许经营等经营行业和餐饮、住宿、洗染、美发美容、家政等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并依法行使商务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对商业服务业各专业协会、各经济组织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九、组织和编制全区关系民生的重要商品和物资的供求计划;负责抢险救灾等急需物资的组织和调度;负责市场运行监测、预警、调控及信息管理;负责全区商业服务业重要信息的发布工作。
十、具体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商务信息工程、家电下乡工程、家电以旧换新工程等市场运行工作。
十一、负责民爆行业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采矿业(非煤采矿业)矿产资源税代征代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全区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和进出口企业的管理工作;管理涉及国家出口管制的有关事务;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的招标工作;负责全区对外援助的管理工作和全区对外援助项目、专项优惠政策、专项基金申报的审核;负责依据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和协定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国际组织对我区技术合作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外资企业的审批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性大型商品交易会、物资展销会、项目推介会、经济合作推进会等会展业的组织、布展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参加国内外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商业服务业和对外经贸技术合作事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座谈会及专题论坛的组织和筹办工作。
十六、负责直属单位和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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