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袁州区新康府街道办事处的批复》(宜府字〔2015〕65号)精神,设立宜春市袁州区新康府街道办事处,保留宜春市袁州区油茶实验林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议和部署,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三)负责辖区财政、税收工作,搞好招商引资工作,优化社区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四)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安全生产、农业和农村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对街道党员干部的培训、考核、推荐、任免、奖惩。
(七)按照国家对垦区的有关政策要求,承担垦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垦区工作职责。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设5个职能办公室(中心、所):
1.党政办公室(挂便民服务中心、信访办牌子)。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所牌子)。
5.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新康府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9名。
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和10名副科级。
党工委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委员4名。
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兼任油茶林场场长;副主任3名,兼任油茶林场副场长。
人大主任1名(正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股级职数5名。
党的基层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负责人实行兼职,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
四、其他事项
(一)下属机构
1.经济发展服务所。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设所长1名。
2.社会事务服务所(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设所长1名。
3.城市管理所。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设所长1名。
4.两场改制后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安排。
(1)原区油茶实验林场改制后的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保留原编制性质不变。按实有在编在岗人员保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自然消化1名实有人员收回1名编制,原区油茶林场剩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全部收回。
(2)撤销区农牧实验场,成建制划入新康府街道办事处。原区农牧实验场改制后的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原区油茶实验林场做法,自然消化1名实有人员收回1名编制,原区农牧实验场剩余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全部收回。
(二)原区油茶林场和原区农牧实验场其他下属企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入新康府街道办事处。
五、附则
本规定由袁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袁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