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关停位于禁养区的猪场16家,清退生猪近8000头,从源头上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总量。二是拆迁猪场5家,拆除栏舍或养殖场房面积7732.06平方米,区乡两级财政拨付补偿款117.50万元,有序引导养殖企业从密集区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三是指导1家位于可养区域的猪场建设配套的粪污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逐步实现“三改两分再利用”。 (区畜牧水产局 谢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