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袁州区柏木乡石井村等贫困村脱贫退出的批复》(宜开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同意我区上报的柏木乡石井村等8个省定贫困村和飞剑潭乡殊桥村等3个市定贫困村于2017年退出。经区政府研究,柏木乡石井村、寨下镇带塘村、竹亭镇社江村、水江镇畔龙村、楠木乡金山村、慈化镇冲下村、洪塘镇土岭村、飞剑潭乡塘源村8个省定贫困村和飞剑潭乡殊桥村、水江镇塘下村、辽市镇丰林村3个市定贫困村脱贫退出,现予以公告。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